四川现代农业职教集团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根据《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充分发挥职业教育行业指导作用的意见》(教职成〔2011〕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建立健全成都市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职教集团”)工作运行机制,深化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学制改革,推动职业教育向集约化、规范化方向发展,根据《成都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章程》,结合职教集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运行管理是指集团理事会对集团的目标、职能、任务和集团秘书处及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界定和明确,并实施检查监督、协调指导、考核评价。
第三条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四川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内单位。
第二章集团的目标、职能与任务
第四条 集团的发展目标是在农业职教集团的领导下,加强农业行业、企业、专合组织、城乡学校之间的全方位合作,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进一步揭示、丰富和发展内涵。
第五条 集团的基本职能是搭建技能型人才培养平台,形成学校与企业之间,学校与学校之间的良性互动,最大限度发挥各自优势和效益,使学校办学和企业经营实现双赢。
第六条 农业职教集团的工作任务是:
1.整合资源,共享资源,联合培养各类农业中高级技能型人才;
2.沟通各成员单位间的人才供求信息;
3.促进集团内学校的专业建设,建立农业职业教育改革与创新机制;
4.为农业职业院校学生实验、实训及教师培训提供平台,为学校间学分互认,教师互聘创造条件;
5.促进各成员单位合作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和产品开发;
6.探索农业类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企业人力资源运作的新模式;
7.建立毕业生就业网络;
8.农业企业对集团内职业院校提供实训基地建设和教师培训支持;为教师、学生到企业实践实习提供相应的条件;企业人员可到学校兼职或作为兼职兼课教师。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
第七条 理事会的基本职责:
1.制定和修改集团章程;
2.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
3.决定本集团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方针;
4.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
5.通过重要决议;
6.决定本集团的重大变更和终止;
7.筹措集团运行所需的必要经费。
第八条 常务理事会的基本职责:
1.执行集团理事大会决议;
2.根据集团长期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工作要点并组织实施;
3.选举和罢免常务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
4.领导本集团各机构开展工作;
5.审议常务理事会工作报告;
6.审定本集团工作计划;
7.决定集团成员的吸收和除名;
8.推举名誉理事会会长,聘请顾问;
9.决定集团成员代表大会召开时间、地点和审议内容;
10.在理事大会闭会期间由常务理事会行使理事大会职权。
第九条 秘书处的基本职责:
秘书处设在牵头学校,负责集团的日常工作,主要职责是:
1.根据常务理事会工作安排,组织集团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其他工作会议;
2.起草集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下设各部门工作职责,督导各部门落实集团年度工作计划;
3.及时沟通信息,协调各成员单位合作,组织开展集团日常活动,主要包括集团招生、教育教学管理、实训教材编写应用、就业指导、“双师型”教师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集团宣传等;
4.筹备集团理事会、常务理事会及其它集团工作会议。在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程等书面通知各成员单位,征求成员单位对讨论决定事项的意见和建议,督促各成员单位及时上交反馈的意见和建议。会后三日内将会议决议等事项整理成会议纪要,传达到各成员单位。
4.对集团工作进行年终总结;
5.建立完善集团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年末在理事会领导下对集团成员单位工作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考评。
第十条人才培养合作委员会的基本职责:
1.负责集团成员之间,有关专业建设、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明确编写人员、程序、时限在成都市教育局的指导下,组织成员企业技术骨干参加,进行实训教材编写的初期研讨、中期论证和最终审查定稿及应用、反馈、修订;
2.完善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实施方案,指导成员学校开设选修课,推行成员学校间学分互认,选择典型学校召开学分制改革观摩交流会;
3.负责师资培养,制定集团专业教师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督导成员学校落实教师国家级、省级、市级培训和校本培训。协作安排专业教师到成员企业实践锻炼,组织教师专业技能比赛,落实专业教师职业技能达标考核,适时更新专业教师资源库,及时掌握本专业教师教育教学、学习进修等信息;
4.指导校企双方共同做好学生实习及就业指导工作。包括协同成员学校制定学生实习及就业指导计划、成员企业制定接受学生实习及就业的计划方案、校企之间签订安全协议、校企与学生之间签订安全责任书,校企共同组织实习检查、就业指导及相关考核、总结,成员学校组织毕业生跟踪调查、整理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等。根据就业情况选取典型的成员学校或成员企业召开学生实习及就业指导经验交流会;
5.制定集团年度社会培训计划、接受成员企业职工培训计划。督导各成员学校设立专门培训机构,配备培训教师,制定相关计划,主动面向成员企业开展专业技术培训,与有关部门开展联合培训。指导成员学校做好授课安排及学员报名登记、学习、考核、总结等工作;
6.负责实训基地共建共享合作方案的制定及实施。制定集团实训基地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指导成员单位健全实训基地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完善管理制度,满足学生实习需要,选取示范性建设单位组织召开实训基地建设现场观摩会;
7.探索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和企事业人才资本运作的新模式。每年1月上旬、6月上旬确认并统计企业当年订单、学生到企业实习就业学生信息。
8.以集团的名义开展与省内外其他区域性、专业性职业教育集团的联系与交流活动,开展各类国际交流活动。
第十一条 科研培训合作委员会的基本职责:
1.负责与集团内企业、行业、地方、专合组织等,在联合科研,技术开发、集成、推广等方面合作方案的制定及实施;
2.负责联合各成员单位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制定相关的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规程,指导生产过程,大力推广标准化农业生产模式,建立无公害,绿色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
3.负责开展现代农业发展、经营管理新形势、新理念、种养殖新品种、新技术等方面的培训,提高受训人员技术水平,为地方(企业)发展服务;
4.负责组建专家服务团,适时更新专家库成员;
5.负责联合集团内企业、院校、地方、行业等联合建设研发中心,推动职业教育水平与企业科技水平双进步。
第十二条 中高职衔接协作委员会的基本职责:
1.就贯通培养专业进行衔接,组织开展行业、企业调研和论证,清晰定位中职和高职各自的培养目标,为深度开展中高职衔接奠定基础;
2.不断完善中高职课程衔接体系。在明确各自培养目标定位的基础上,双方开展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全面衔接探索,逐步实现一体化教学;
3.不断探索以“知识+技能”为导向的高职院校招生考试改革。对“单招”考试内容、考试形式、评价模式、录取方法等方面进行探索;
4.配合合作中职学校完成五年一贯制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招生录取等工作。
第四章集团成员单位职责
第十三条 牵头学校在积极承担成员学校上述职责的同时,还要担负以下职责:
1.牵头参与制定并组织实施集团的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切实发挥龙头带动作用,积极发挥服务职能作用,为成员学校和成员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3.对成员学校骨干专业的招生、实习、就业进行指导,为成员学校积极拓展就业渠道;
4.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创新产教研办学模式,切实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5.牵头进行教学改革,组织开展校际间的教研活动和教育科研,努力搞好专业调整与设置、教材建设和研发、学分制和弹性学制的推广和教育科研成果的转化工作;
6.搞好实训基地建设,有计划地安排成员学校的师生到实训基地实习和成员企业员工的专业理论和技能培训;
7.切实发挥自身的师资和设备优势,为成员学校提供师资培训服务;
8.发挥信息枢纽作用,将企业用工需求信息、教育教学信息、招生就业信息、教育科研信息,及时准确发送给各成员单位,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9.招生结束后,及时将骨干专业的招生情况通报给成员企业,通过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成员学校发展。
10.及时向集团秘书处报送近期动态,每学期至少报送一次(报送内容见附件二)。
第十四条 成员学校的主要职责:
1.遵守集团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设置相关机构,安排专职人员负责集团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按时参加集团组织的会议、活动;
2.与成员企业共同做好学生实习及就业指导工作。包括制定学生实习及就业指导计划、与企业签订安全协议、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督导实习、就业指导教师与企业有关人员共同进行实习检查、就业指导及相关考核、总结,组织毕业生跟踪调查、整理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等;
3.根据教学需要,联系成员企业组织学生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实践,与企业共同对学生实践进行指导、考核、总结;
4.建立本专业学生信息库,及时掌握学生学习、实习、就业动态;
5.规范本校教育教学管理,邀请成员企业有关人员参与学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制定、课程设置、实训教材编写应用,指导学生技能训练、考核、传授企业文化等;
6.及时向集团秘书处报送信息,至少每学期报送一次(报送内容见附件一),积极参加集团组织的宣传活动。
第十五条 成员企业的主要职责:
1.遵守集团章程,执行理事会决议,安排专人负责集团工作,人员保持相对稳定,按时参加集团组织的会议、活动;
2.与成员学校共同做好学生实习及就业指导工作。包括制定接受学生实习、就业的计划方案、与学校签订安全协议、与学生签订安全责任书,安排有关人员与学校实习、就业指导教师共同进行实习检查、就业指导及相关考核总结,协助成员学校进行毕业生跟踪调查,整理优秀毕业生事迹材料等;
3.根据本企业实际,接受成员学校学生到本企业进行工学交替、半工半读实践。与学校共同对学生实践进行指导、考核、总结;
4.建立成员学校在本企业实习、就业学生的信息库,及时掌握学生实习、就业动态;
5.根据本企业实际,制定企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在成员学校能力许可下,企业员工培训安排成员学校承担,与学校共同做好授课安排及学员报名登记、学习、考核、总结等;
6.主动参与成员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安排相关人员参与成员学校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制定、课程设置、实训教材编写应用,指导学生技能训练、考核及传授企业文化等;
7.根据本企业实际,制定接受成员学校教师来企业实践锻炼的计划方案,接受成员学校专业教师来企业实践,对教师实践锻炼安排专人指导,与学校共同组织教师参加各级技能大赛及专业技能鉴定;
8.配合学校完成信息报送工作,积极参加集团组织的宣传活动。
第五章考核与评价
第十六条 建立健全考评组织机构。集团成立由理事长任组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任副组长,常务理事为成员的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集团的考评工作。考评的方式方法:
1.各成员单位自评与互评及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综合考评相结合;
2.过程考评与结果考评相结合;
3.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以量化考核为主。
第十七条 考评内容及质量要求:
1.将集团年度工作总体目标分解成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形成集团工作考评指标体系;
2.根据每项指标确定考评内容和质量标准;
3.采用量化积分的方法将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级。
第十八条 考评结果处理。按照奖优罚劣的原则,对考评为“优秀”的成员单位,在师资和员工培训等方面予以倾斜;对被考评为“不合格”的成员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对连续两年考评仍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成员单位,视为“不作为”,经集团理事会讨论决定予以除名。
第十九条 参评集团成员单位应认真准备和接受评估,准确真实地提供相关材料,不得以任何方式影响考评工作。
第六章职教集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二十条 专项资金管理遵循“合理安排、责任清晰、规范管理、专款专用、注重实效”的原则。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进行严格的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第二十一条 专项经费必须单独建账,专款专用,年终及项目终止由集团财务处审核并接受成员代表大会和财政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经费到校后,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计划任务书(申报书)所列科目按计划使用。项目按计划完成后,结余资金按规定返还资金来源渠道,若未能按计划完成或未通过结题验收(鉴定),则按项目完成的程度追回研究经费。
第二十三条 凡用项目经费购置的单价在集团规定进入固定资产的仪器设备,产权归集团所有。所购仪器设备须按集团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库、入账手续后,方可履行报销手续。
第二十四条 项目经费应严格按照《项目计划任务书(申请书)》中经费预算及经费来源渠道相关规定的范围使用,做到勤俭节约、精打细算、专款专用。项目负责人要对经费使用中发生的各种结算票据、凭证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 项目办、财务处对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每年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视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书面警告、通报批评、停止拨款、撤销项目等处理。
第二十六条 项目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清理收支账目,编制《项目经费使用报告》,连同研究成果及总结报告及时报项目办。
第二十七条 各类项目经费的报销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项目办审核,集团主管领导审批。对不符合使用规定的,项目办不予签报,财务处有权拒付。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集团理事会。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件一:成员学校动态资料(各成员学校负责填写)
一、队伍建设
|
1.1
| ①成员学校教师到集团内企业实践计划(另附)
| ②实践方案(另附)
| ③实践工作机制(另附)
|
|
|
|
|
|
|
1.2
| ①学校间开展的互聘教师姓名
| ②聘请教师起、止时间
| ③聘请教师来源学校
| ④教授课程名称
|
|
|
|
|
|
1.3
| ①企业专家到校开展培训活动时间
| ②培训活动地点
| ③培训内容(另附)
|
|
|
|
|
|
|
1.4
| ①到牵头学校挂职进修教师姓名
| ②进修起、止时间
| ③挂职内容
|
|
|
|
|
|
|
1.5
| ①到企业实践教师姓名
| ②到企业实践起、止时间
| ③实践内容(另附)
|
|
|
|
|
|
|
1.6
| ①专业带头人姓名
| ②年龄
| ③职称
| ④教授课程
|
|
|
|
|
⑤骨干教师姓名
| ⑥年龄
| ⑦职称
| ⑧教授课程
|
|
|
|
|
|
二、教育教学
|
2.1
| ①成员学校开展的教师技能比赛时间
| ②比赛名称
| ③参加学校数
| ④教师参赛人员数
|
|
|
|
|
|
2.2
| ①成员学校开展的学生技能比赛时间
| ②比赛名称
| ③参加学校数
| ④学生参赛人员数
|
|
|
|
|
|
三、资源利用整合
|
3.1
| ①拥有的公共实训基地名称
| ②实训基地类型
| ③工位数
|
|
|
| (校企共建、自建、校校共建)
|
|
|
3.2
| ①学生到公共实训基地实训人数
| ②实训起、止时间
| ③实训科目
| ④实训基地名称
|
|
|
|
|
|
3.3
| ①课题名称
| ②其他参与学校名称
| ③课题级别
| ④状态
|
|
|
| (申报、进行、结题)
|
⑤研究方案(另附)
|
|
|
|
|
|
|
|
|
3.4
| ①校企联合研发中心名称
| ②参与企业数
| ③学校数
| ④成果数
|
|
|
|
|
⑤联合研发中心当期总结(另附)
|
|
|
|
|
|
|
|
|
四、发展状况
|
4.1
| ①订单班名称
| ②订单班总数量
| ③订单班所涉专业名称
| ④该专业班级数量
|
|
|
|
|
|
4.2
| ①聘请企业到校任教人员名称
| ②任教人员来源企业名称
| ③课时
| ④任教起、止时间
|
|
|
|
|
|
4.3
| ①校企合作编写教材名称
| ②参与企业名称
| ③参与企业数量
|
|
|
|
|
|
|
4.4
| ①就业率
| ②集团内企业就业率
|
|
|
|
|
|
|
|
4.5
| ①拥有技能鉴定站名称
| ②鉴定站总数
| ③鉴定专业数量
| ④鉴定学生数量
|
|
|
|
|
|
4.6
| ①参加相关技能大赛名称
| ②级别
| ③获奖学生名次
| ④获奖学生人数
|
|
|
|
|
|
注:1.本表所表示集团内学校包含成员学校以及牵头学校;
2.若无该项内容,请填“无”;
3.填报时间范围:1月5日前填报上学期工作动态(以上学期工作情况+寒假工作安排为填报内容)、6月15日前填报下学期工作
动态(以下学期工作情况+暑假工作安排为填报内容);
附件二:集团学校动态资料(牵头学校负责填写)
一、管理制度
|
1.1
| ①更新章程内容(另附)
| ②更改章程过程材料(另附)
|
|
|
|
|
|
|
|
1.2
| ①新加盟学校协议(另附)
|
|
|
|
|
|
|
|
|
1.3
| ①职教集团当年工作计划(另附)
| ②总结(另附)
| ③近、中、长期规划(另附)
|
|
|
|
|
|
|
1.4
| ①新建管理制度名称
| ②新建管理制度内容(另附)
|
|
|
|
|
|
|
|
1.5
| ①集团会议纪要名称
| ②集团会议纪要内容(另附)
|
|
|
|
|
|
|
|
1.6
| ①集团组织架构更新
| ②集团岗位职业目标考核办法
|
|
|
|
|
|
|
|
二、队伍建设
|
2.1
| ①教师到集团内企业实践计划(另附页)
| ②实践方案(另附页)
| ③实践工作机制(另附页)
|
|
|
|
|
|
|
2.2
| ①集团学校开展的互聘教师时间
| ②互聘教师姓名
| ③聘请教师来源学校
| ④聘请教师教授课程
|
|
|
|
|
|
2.3
| ①企业专家到校开展培训活动时间
| ②培训活动地点
| ③培训内容(另附)
|
|
|
|
|
|
|
2.4
| ①集团学校到牵头学校挂职进修教师姓名
| ②进修起、止时间
| ③挂职内容
|
|
|
|
|
|
|
2.5
| ①集团学校到企业实践教师姓名
| ②到企业实践起、止时间
| ③实践内容
|
|
|
|
|
|
|
2.6
| ①集团内学校专业带头人姓名
| ②年龄
| ③职称
| ④教授课程
|
|
|
|
|
⑤集团内学校骨干教师姓名
| ⑥年龄
| ⑦职称
| ⑧教授课程
|
|
|
|
|
|
2.7
| ①牵头学校各年级学生数
| ②专任教师数
| ③外聘教师数
| ④双师型教师数
|
|
|
|
|
⑤专任教师本科及以上学历数
| ⑥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人数
| ⑦中级职称教师数
| ⑧高级职称教师数
|
|
|
|
|
|
三、教育教学
|
3.1
| ①集团办学标准
|
|
|
|
|
|
|
|
|
3.2
| ①集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
|
|
|
|
|
|
|
|
3.3
| ①集团专业课程体系
|
|
|
|
|
|
|
|
|
3.4
| ①集团学校开展的教师技能比赛时间
| ②大赛名称
| ③参加学校数
| ④教师参赛人员数
|
|
|
|
|
|
3.5
| ①成员学校开展的学生技能比赛时间
| ②大赛名称
| ③参加学校数
| ④学生参赛人员数
|
|
|
|
|
|
四、资源整合
|
4.1
| ①集团共实训基地名称、工位数
|
|
|
|
|
|
|
|
|
4.2
| ①公共实训基地接受集团学校学生实训人数
| 时间
| 实训科目
|
|
|
|
|
|
|
4.3
| ①集团成员参与的课题名称
| ②成员学校数
| ③成员企业数
| ④课题级别
|
|
|
|
|
⑤课题起、止时间
| ⑥课题研究方案(另附页)
|
|
|
|
|
|
|
|
4.4
| ①校企联合研发中心名称
| ②参与企业数
| ③参与学校数
| ④形成成果(另附)
|
|
|
|
|
|
4.5
| ⑤联合中心总结(另附)
|
|
|
|
|
|
|
|
|
五、发展状况
|
5.1
| ①订单班名称
| ②订单班总数量
| ③订单班所涉专业名称
| ④该专业班级数量
|
|
|
|
|
|
5.2
| ①学徒制专业
| ②学徒制实习起、止时间
| ③学徒制人数
| ④参与企业名称
|
|
|
|
|
|
5.3
| ①聘请企业到校任教人员名称
| ②任教人员来源企业名称
| ③课时
| ④任教起、止时间
|
|
|
|
|
|
5.4
| ①校企合作编写教材名称
| ②参与企业名称
| ③参与企业数量
|
|
|
|
|
|
|
5.5
| ①集团面向企业人员培训时间
| ②培训人员数量
| ③来源企业名称
| ④培训课程内容
|
|
|
|
|
④培训起、止时间
|
|
|
|
|
|
|
|
|
5.6
| ①集团面向社会人员培训时间
| ②培训人员数量
| ③培训课程内容
| ④培训起、止时间
|
|
|
|
|
|
5.7
| ①就业率
| ②集团内企业就业率
|
|
|
|
|
|
|
|
5.8
| ①集团内技能鉴定站名称
| ②鉴定站总数
| ③鉴定专业数量
| ④鉴定学生数量
|
|
|
|
|
|
5.9
| ①集团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名称
| ②级别
| ③证书扫描件
|
|
|
|
|
|
|
5.10
| ①集团内学校参加相关技能大赛名称
| ②级别
| ③获奖学生名次
| ④获奖学生人数
|
|
|
|
|
|
注:1.本表所表示集团内学校包含成员学校以及牵头学校;
2.若无该项内容,请填“无”;
3.填报时间范围:1月5日前填报上学期工作动态(以上学期工作情况+寒假工作安排为填报内容)、6月15日前填报下学期工作
动态(1.以下学期工作情况+暑假工作安排为填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