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各企业:
为深化产教融合,发挥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 教育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试点的通告”,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范围
(一)在四川省内注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四川省内纳税的企业(中央企业、全国性特大型民营企业整体申报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部署实施,不在我省建设培育范围)。
(二)重点建设培育主动推进制造业转型的优质企业,以及现代农业、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及研发设计、数字创意、现代交通运输、高效物流、融资租赁、工程咨询、检验检测认证、电子商务、服务外包等急需产业领域企业,以及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5个万亿级支柱产业和数字经济“5+1”现代产业体系重点企业,以及养老、民政、托幼、健康、旅游、中医诊疗等社会领域龙头企业。
(三)优先考虑紧密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全省“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发展战略,技术技能人才需求旺盛,主动加大人力资本投资,发展潜力大,履行社会责任贡献突出的企业。
(四)企业主营业务为教育培训服务的企业原则上不纳入建设培育范围。
(五)企业无重大环保、安全、质量事故,具有良好信用记录,无涉税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二、鼓励复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审核通过的企业,将列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储备库,优先享受支持政策,请复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四川现代农业职业教育集团秘书处
2019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