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学前后、教师节期间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通知
各单位(部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精神,抓好教师节、开学前后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禁止教职工借节日和学期开学名义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吃请等有违师德师风建设的行为;
二、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
三、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严禁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
五、严禁党员干部出入私人会所、借接待名义奢侈浪费以及利用婚丧喜庆敛财等行为;
六、严禁学院各单位(部门)和个人违规收费;
七、严禁利用现代物流快递、礼品册、提货券代替实物商品,微信红包、电子礼品预付卡等“隐蔽”方式送礼。
各单位(部门)要做好开学前后和教师节期间的廉洁教育和风险防范,切实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廉洁意识。学院各级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带头执行,模范遵守,加强管理,带头廉洁、节俭、务实过节,树立为民、务实、清廉形象,严格纪律要求,切实杜绝不正之风。
学院纪检监审处将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相关规定的问题,同时欢迎师生予以监督,信访举报监督电话: 82732793,举报邮箱:j.csj@163.com。
中共英国365平台页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