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单位):
《英国365平台页面来华留学生学业管理办法(试行)》《英国365平台页面来华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经2021年3月3日第三次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英国365平台页面来华留学生学业管理办法(试行)
2.英国365平台页面来华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英国365平台页面
2021年3月16日
附件1
英国365平台页面
来华留学生学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来华留学生培养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联合发布的第42号令)、《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 )、《英国365平台页面学生学业管理办法》、《英国365平台页面留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章 学分制管理
第二条 学分制是指以学生取得的学分数作为衡量和计算学生学习量的基本单位,以达到基本毕业学分作为学生毕业主要标准的教学管理制度。学生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需修满并获得所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规定的课程学分,才能达到毕业的学业条件。
第三条 各专业总学分要求:农林牧渔、装备制造、电子信息、财经商贸、旅游大类140学分;土木建筑、文化艺术类145学分。
第四条 学分构成
(一)公共基础课程(包括语言课程、文化课程(含体育)、信息素养课程等),约占总学分的45%-50%;
(二)专业及职业能力课程和综合实践课程约占总学分的50%-55%;
第五条 学分折算
(一)课程以16—18学时计为1个学分
(二)工学结合生产实践及技能训练:按每周5天,每天6学时计算,1周30学时,计1-1.5学分。
(三)毕业实习或顶岗实习:1周约计1学分。
(四)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专业学习综合成果报告:1-2学分。
第六条 学分认定及学业水平(绩点)评价
(一)学生所修课程通过考核评价(含缓考、补考、重修)成绩不低于60分则取得该课程对应学分。
(二)学生学期学业水平的衡量标准为学期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学分绩点越高,学业水平越高。
平均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课程绩点=(课程成绩/10)-5(课程成绩低于60分课程绩点为0)
第三章 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
第七条 课程考核方式包括理论考核和实践技能考核。理论考核成绩由学习考勤分、课堂纪律分、作业练习评分、平时测验、期末考试等综合评定;实践技能考核成绩由出勤考核分、操作(工作)纪律分、实践操作过程评价、实习报告、技能测试等综合评定。
第八条 课程考核成绩采用百分制,考核评价方式在课程标准中制定。
第四章 选课管理
第九条 学生每学期所选课程总学分不得低于18学分和超过35学分。
第十条 学习困难、有特殊情况的学生,无法保证充分的学习时间,由本人申请,国际教育学院审核,教务处批准,每学期选课可少于规定的学分,但不得低于规定学分的80%。如在标准修业年限未完成学业,可申请延迟毕业,但不得超过最高修业年限。
第五章 课程免修免听、补修及成绩置换
第十一条 课程免修是指学生具备一定的条件而不参加某门课程的学习和考核而直接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课程免听是指学生具备一定条件而不参加某门课程的平时课堂学习,但必须参加该课程的考核。
第十二条 学籍异动的课程免修
(一)学籍异动的课程免修、补修是指由于学生学籍异动而产生的课程免修。其涉及的学籍异动类型主要有:转学、转专业、降(留)级、复学等。
(二)学籍异动学生曾修课程若与现就读专业开设的课程相同(或相近),且原则上该课程学分等于或高于现就读专业课程学分并成绩合格,可由学生本人提出免修申请,学籍异动后由其专业归属学院协同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学分认定与课程免修手续,其成绩以曾修课程成绩为准。
(三)学生转学或复学,曾学习的相同或相近课程由于人才培养方案的不同,学分低于当前专业的课程,必须补修,经补修合格后方能认定该门课程学分。
第十三条 非学籍异动的课程免修免听
校际交流的课程免修免听按有关校际合作协议执行。
第十四条 成绩置换
学生参加HSK四级考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可凭证书认定有关课程成绩。
第六章 缓考、补考及重修
第十五条 缓考
留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期末考试,因故(突发事件或因病)不能如期参加考试的,应提前向国际教育学院提出申请,办理缓考手续。学生因病申请缓考需学校指定医院开具的证明。留学生须按时参加缓考,成绩按期末考试评定办法认定。擅自缺考以旷考论,该门课程直接重修。
第十六条 补考
课程考核不及格的留学生,可参加一次补考,成绩按期末考试评定办法认定。擅自缺习补考以旷考论,该门课程直接重修。
第十七条 重修
凡出现以下情况,留学生必须参加重修:
(一)补考成绩不及格;
(二)考试违纪与作弊课程;
(三)旷考课程;
(四)缺席学时数达到某课程学期总学时数三分之一的或未按规定完成作业、实习、实验等教学活动达四分之一及以上者。
(五)阶段性实践教学、毕业实习、毕业设计考核成绩不合格。
留学生重修课程须由本人申请并缴纳重修费,缴纳标准:重修单位学分费为正常修读单位学分费的50%。缴纳费用后把缴费复印件与申请表一起交课程对应教学单位登记,由教学单位安排重修上课及考试;免交学费留学生不缴纳重修费。
留学生课程重修时间应尽量安排在标准修业年限内,重修课程归属教学单位安排重修应优先考虑让学生随下一年级留学生学习;若下一年级该课程没有留学生上课或安排在下一年级学习会导致其不能在标准修业年限内毕业,则以教师指导、学生自学方式进行;留学生毕业年级产生的重修课程以教师远程指导、学生自学方式进行,留学生不返校学习,学校不因此办理居留许可延期。随班上课学生重修成绩按考勤10%、作业40%、考核50%的占比进行评定;非随班上课学生重修成绩按作业40%、考核60%的占比进行评定。
阶段性实践教学、毕业实习、毕业设计重修随下一年级安排进行,原则上该类重修安排在学生生源国进行。
第七章 成绩记载
第十八条 学生课程成绩及学分,补考、重修等情况均记入学生学习成绩表。
第八章 学业警示、留级和退学
第十九条 学院实行学生学业警示、留级和退学制度。学业警示不是纪律处分,不记入学生档案。
(一)经学期补考完成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
之一者,给予学业警示:
1.一个学期未取得的必修课程学分达到 10 学分及以上者;
2.多学期累计未取得的必修课程的学分数达到 18 学分及以上者;
(二)经学期重修完成后,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留级处理:
1.一个学期未取得的必修课程学分数达到 16 学分及以上者;
2.多学期累计未取得的必修课程学分数达到 25 学分及以上者;
3.在校期间受学业警示连续达两次者。
(三)连续达到两次留级处理的学生,作退学处理。
(四)学期期初补考成绩录入完成后,学业警示由国际教育学院审核认定,并负责将《英国365平台页面留学生学业警示通知书》送达学生,由学生签字确认,并以电话、电邮或邮寄等方式告知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同时报教务处备案。
(五)学期重修成绩录入完成后,国际教育学院审核认定需留级或退学学生,并将《英国365平台页面留学生留级(退学)通知书》送达学生,由学生签字确认,作留级(退学)处理。
(六)国际教育学院将学生学业警示或留级情况通报给辅导员和学期所有任课教师,帮助学生分析原因,重新端正学习态度,改进学习方法,做好学生学习的动态跟踪,加强课堂出勤情况检查,开展学业帮扶。
第九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未尽事宜参照《英国365平台页面学生学业管理办法》执行。
附表:1.英国365平台页面留学生学业警示书(样本)
2.英国365平台页面留学生留级告知书(样本)
附表1
编号:警 [ ] 号 英国365平台页面 学业警示书(国际教育学院留存) 同学: 您好! 经核实,目前,您的学业已出现以下状况: 1.在 至 学年 期,未取得的必修课程学分达到 学分; 2.在校期间累计未取得的必修课程的学分数达到 学分。 按《英国365平台页面留学生学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正式向您提出学业警示。若您再次连续接到学业警示书,学校将对您进行留级处理。 希望您接到本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主动寻求老师、同学的帮助,并通过自身的努力,按期完成学业,学院对您充满信心! 希望您将此情况以适当方式告知您的家长或监护人,以得到他们的帮助。 本人承诺将以上内容向家长或监护人汇报。因未如实汇报所引起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学生: (学号: ) 家长告知方式: 年 月 日 |
编号:警 [ ] 号 英国365平台页面 学业警示书(留学生留存) 同学: 您好! 经核实,目前,您的学业已出现以下状况: 1.在 至 学年 期,未取得的必修课程学分达到 学分; 2.在校期间累计未取得的必修课程的学分数达到 学分。 按《英国365平台页面留学生学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正式向您提出学业警示。若您再次连续接到学业警示书,学校将对您进行留级处理。 希望您接到本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主动寻求老师、同学的帮助,并通过自身的努力,按期完成学业,学院对您充满信心! 希望您将此情况以适当方式告知您的家长或监护人,以得到他们的帮助。 本人承诺将以上内容向家长或监护人汇报。因未如实汇报所引起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人: (国际教育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附表2
编号:留 [ ] 号 英国365平台页面 留学生留级告知书(国际教育学院留存) 同学: 您好! 经核实,目前,您的学业已出现以下状况: 1.在 至 学年 期,未取得的必修课程学分达到 学分; 2.在校期间累计未取得的必修课程的学分数达到 学分; 3.在 至 学年 期和 至 学年 期连续得到学业警示书。 按《英国365平台页面留学生学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正式向您提出留级告知。若您再次连续接到留级告知书,学校将对您进行退学处理。 希望您接到本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新的班级主动寻求老师、同学的帮助,并通过自身的努力,按期完成学业,学院对您充满信心! 希望您将此情况以适当方式告知您的家长或监护人。因未如实汇报所引起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学生: (学号: ) 家长告知方式: 年 月 日 |
编号:留[ ] 号 英国365平台页面 留学生留级告知书(留学生留存) 同学: 您好! 经核实,目前,您的学业已出现以下状况: 1.在 至 学年 期,未取得的必修课程学分达到 学分; 2.在校期间累计未取得的必修课程的学分数达到 学分; 3.在 至 学年 期和 至 学年 期连续得到学业警示书。 按《英国365平台页面留学生学业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正式向您提出留级告知。若您再次连续接到留级告知书,学校将对您进行退学处理。 希望您接到本通知后高度重视,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在新的班级主动寻求老师、同学的帮助,并通过自身的努力,按期完成学业,学院对您充满信心! 希望您将此情况以适当方式告知您的家长或监护人。因未如实汇报所引起的后果,责任由本人承担。 国际教育学院负责人: (国际教育学院公章) 年 月 日 |
附件2
英国365平台页面
来华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联发第42号令)、《来华留学生高等教育质量规范(试行)》(教外〔2018〕50号),根据《英国365平台页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 入学与注册
第二条 按国家及学校相关规定,审核(考试)合格并经本校正式录取的来华留学生,方获本校入学资格。
第三条 被学校正式录取的来华留学生新生,须持《英国365平台页面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1表或JW202表)和有效护照、签证等,按期到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须凭相关证明向国际教育学院请假,请假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第四条 留学生新生报到时,入学材料审查合格,进行住宿安排,按规定进行住宿登记,报到后一周内按规定前往四川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缴纳费用,学校予以注册学籍;体检不合格者,若体检结果不符合中国国家卫生检疫部门规定的外国来华人员健康标准,取消入学资格并应立即回国;患有其他疾病的,经医疗单位证明短期治疗可达健康标准的,经本人申请,国际教育学院批准,教务处审核备案,可准许保留入学资格一年,应于收到体检不合格报告之日起15日内离校离境,须在下学年开学前两个月申请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或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条 在籍留学生应在规定时间持学生证、护照、住宿登记证明、保险证明、缴费证明等到国际教育学院办理学籍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未经请假作旷课论处(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未按学校规定提交材料的不予注册。
第六条 校级交流学生的学籍管理办法由两校商定。
第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注册:
(一)已退学的;
(二)被开除学籍的;
(三)不符合学校其他有关注册规定的。
第三章 课程考核与成绩记载
第八条 留学生必须参加培养计划规定课程的考核。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记载,获得60分及以上者方可取得该课程学分。课程成绩及学分记入本人档案。
第九条 留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应考,必须事先书面提交缓考申请,经任课教师、课程归属学院及国际教育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审核备案后方可缓考。凡已进入考场者一般不作缓考处理,不能补办缓考手续。留学生未经请假、请假未获批准而不参加考试或考试时迟到30分钟以上,均作旷考处理,该课程成绩记零分,并注明“旷考”,必须重修。
第十条 留学生如有课程考核不合格,须参加期初补考,若补考不合格,须重修。
第十一条 留学生重修原则上随下一年级留学生进行该课程学习,若下一年级该课程无留学生在读,该门课程重修则以教师指导和学生自学方式进行。
第十二条 留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的考试纪律,严重违反考核纪律的,相关课程考核成绩记为无效,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四章 转专业与转学
第十三条 留学生转专业。留学生如因特殊原因须转专业,应递交转专业书面申请,经转出学院、转入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后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在校学习期间只能申请一次转专业。就读校企联合培养专业的学生转入其他专业应退还已得企业奖学金。
第十四条 转专业的留学生,转入学院根据其所学基础决定是否转入下一年级学习或跟同年级学习,但须修满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方可毕业。
第十五条 留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专业:
(一)入学不满一学期或毕业前一年的;
(二)应予以退学或开除学籍的;
(三)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六条 留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学。如留学生要求转学且转学确实能更好发挥其特长,须本人提出申请,说明理由,经学校和拟转入学校审批,按照主管教育部门、出入境管理部门和学校相关规定办理手续。
第十七条 留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转学进入其它学校:
(一)入学不满一学期的;
(二)通过我校推荐已获得各级政府奖学金的;
(三)应予以退学或开除学籍的;
(四)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第五章 休学与复学
第十八条 留学生因病不能坚持学习,经学校医院或其保险认可医院诊断认为应当休学,或因其他特殊原因确需休学,由本人申请,经国际教育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备案并报院长办公会审议后予以休学,累计休学时间不得超过两年。
第十九条 休学留学生应当办理休学手续离校并离境回国。留学生休学期间不享受在校留学生任何待遇,原享受的各类奖学金、助学金等停发,该学期未完成课程按未修处理。留学生在休学期间发生的事故由留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负责,学校对留学生在休学期间所发生的一切事故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休学留学生应于休学期满前2个月向学校申请复学。复学须提交复学申请书、《无犯罪证明》、《外国人体格检查表》等复学所需材料,经所在专业的学院、国际教育学院同意,报教务处备案方可返校注册。休学期间有违法行为者,取消学籍;超过规定期限不办理复学手续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取消学籍。
第二十一条 休学留学生复学时,进入休学前所学专业学习,并根据其休学前修读课程的情况确定复学就读的年级,按复学就读年级的培养方案进行学习。
第六章 退学与延长学习年限
第二十二条 留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应予以退学:
(一)学业成绩未达到学校要求或者在学校规定年限内(含休学)未完成学业的;
(二)休学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
(三)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患有疾病或者意外伤残无法继续在校学习的;
(四)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
(五)一学期请假达学期时间三分之一且没有申请休学的;
(六)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无正当事由的;
(七)本人申请退学的。
第二十三条 对留学生的退学处理,由国际教育学院提出处理意见并告知留学生本人,由留学生本人对处理意见签字确认(如因故留学生不能到现场签字或一周内未能联系到留学生本人的,由国际教育学院将处理意见于国际教育学院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后,报教务处审核备案,教务处提交学校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留学生本人申请退学的,须提交书面申请,经国际教育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备案,提交学校院长办公会审议、批准。
第二十四条 留学生于退学被批准后15日内,必须办完离校手续并离境回国。
第二十五条 学校留学生标准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含休学、降级、留级等)。在标准修业年限结束时,未取得毕业资格,又不符合退学条件的留学生,可申请延长修业年限。经留学生专业归属学院和国际教育学院同意、教务处审核备案,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后,可办理延长修业年限手续。凡学习不努力、有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和学校纪律者不予延长修业年限。
第七章 毕业、结业与肄业
第二十六条 学历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标准,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第二十七条 学历生在规定修业年限内,修满课程但未完成学业要求或未满足学校要求的其他毕业条件,未达到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毕业标准,准予结业,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
第二十八条 学历生在修业年限内未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或未完成要求的教学环节,中途终止学习,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
第二十九条 下列学生学校不发任何学历证书:
(一)学习未满一年者;
(二)被开除学籍者。
第三十条 毕业、结业、肄业留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后,留学生身份终止,学校不办理居留许可延长手续,留学生应于离校手续办理完成后15日内离校并离境回国。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未尽事宜,参照《英国365平台页面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执行。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附表:1.英国365平台页面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2.英国365平台页面留学生休学申请表
3.英国365平台页面留学生复学申请表
4.英国365平台页面留学生退学审批表
附表1
英国365平台页面留学生转专业申请表
学号 |
|
中文姓名 |
|
英文姓名 |
|
性别 |
|
国籍 |
|
班级 |
|
入学时间 |
|
现专业归 属学院 |
|
现在专业 |
|
联系电话 |
|
E-mail |
|
学生 申请 |
本人自愿申请转入 学院 专业(类) 学习;并承诺今后因转专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本人承担。 申请转专业的原因如下: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转出学院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转入学院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国际教育学院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 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凡已批准转专业的留学生,不再受理转回原专业学习的申请。
附表2
英国365平台页面留学生休学申请表
学号 |
|
中文姓名 |
|
英文姓名 |
|
性别 |
|
国籍 |
|
班级 |
|
入学时间 |
|
专业归属 学院名称 |
|
专业名称 |
|
在华电话 |
|
永久电话 |
|
E-mail |
|
通讯地址: |
休学情况 |
从 年 月 至 年 月开始休学 申请JW202表: □ 是 (□自取 / □邮寄) □ 否 |
休学原因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辅导员意见: 辅导员: 年 月 日 |
国际教育学院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本表须附留学生本人申请书和有关证明(因病休学、复学需附相关诊断书);
2.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留学生、国际教育学院和教务处保存。
附表3
英国365平台页面留学生复学申请表
学号 |
|
中文姓名 |
|
英文姓名 |
|
性别 |
|
国籍 |
|
班级 |
|
入学时间 |
|
专业归属学院名称 |
|
专业名称 |
|
在华电话 |
|
永久电话 |
|
E-mail |
|
通讯地址 |
复学情况 |
从 年 月开始复学 申请JW202表: □ 是 (□自取 / □邮寄) □ 否 |
复学理由 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
辅导员意见: 辅导员: 年 月 日 |
国际教育学院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意见: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本表须附留学生本人申请书和有关证明(因病休学、复学需附相关诊断书);
2.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留学生、国际教育学院和教务处保存。
附表4
英国365平台页面留学生退学审批表
学号 |
|
中文姓名 |
|
英文姓名 |
|
性别 |
|
国籍 |
|
班级 |
|
入学时间 |
|
专业归属学院名称 |
|
专业名称 |
|
在华电话 |
|
永久电话 |
|
E-mail |
|
通讯地址 |
退学原因 |
|
辅导员意见 |
1.与家长或监护人联系情况: 2.辅导员意见: 辅导员: 年 月 日 |
国际教育 学院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教务处 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学校 意见 |
负责人: (公章) 年 月 日 |
备注:
1.本表原则上须附留学生本人退学申请书;对无法联系的学生,须附相关联系记录证明。
2.本表一式三份,分别由留学生、国际教育学院和教务处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