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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365平台页面学生会工作条例(试行)

2012年02月23日 14:52  点击:[]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英国365平台页面学生会是英国365平台页面学生的群众性组织。

第二条:学生会接受英国365平台页面党委的领导,接受共青团英国365平台页面委员会的指导,充分依靠各分院学生会和全院广大同学开展工作。

第三条:学生会遵守《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成都市学生联合会章程》和《英国365平台页面学生会章程》。

第四条:学生会的宗旨是:全面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为广大学生服务,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引导学生努力成为应用型人才。

第五条:学生会的基本任务是: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引导学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开展理想信念、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提高学生的政治素质和思想觉悟;

(二)充分发挥联结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畅通学生与学校的沟通渠道。在维护国家、人民、学校整体利益的前提下,与各分院学生会相互配合,代表和维护全院学生的具体利益,及时了解和反映全院学生的愿望和要求,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组织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社会服务活动,根据学生特点开展课内外科技、文化、体育等健康有益的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努力实现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四)发展和促进学生之间及各分院之间的相互交流;发展全校同学、各分院学生会、校学生会、社会各界的有益交流和友好关系。

第六条:学生会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第七条:学生会在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英国365平台页面校规校纪以及《英国365平台页面学生会章程》所允许的范围内,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第二章 会 员

第八条:凡取得英国365平台页面学籍的在校学生均为学生会会员。

第九条:学生会一切权力属于全体会员。

第十条:会员的基本权利:

(一)会员在学生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会员有讨论学生会工作的权利,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采取适当形式对学生会各级组织及其工作人员提出建议、监督和批评,并有权利要求答复;

(三)会员享有申请参加学生会各级组织和申请参加学生会各项活动的权利;

(四)会员在遇到困难、受到侵权或不公正的对待时,有权请求学生会的帮助和保护;

(五)会员有权要求学生会各级组织如实向有关部门转达意见、建议及要求。

第十一条:受留校察看处分者,在留校察看期间,不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第十二条:会员的基本义务:

(一)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守国家宪法和其它法律法规,遵守校规校纪,遵守本会章程,认真执行本会的决议,坚决维护学校、本会的利益和荣誉;

(三)勤奋学习、刻苦锻炼、积极进取、注重实践,努力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

(四)支持本会各级组织工作,积极参加本会各种组织。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

第十三条:英国365平台页面学生代表大会(简称学代会)是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学代会代表按会员总数的适当比例由各分院按民主程序产生。

第十五条:学代会有下列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批准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及其他文件;

(二)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的重大问题;

(三)修改和通过校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新一届学生会主席;

(五)讨论代表提案,向学校和学生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做出相应决议;

(六)讨论和决定应由学代会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十六条:学代会应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正式代表参加才能召开,除修改本会章程需由全体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外,学代会决议应由到会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四章 学生委员会和常务委员会

第十七条:学生委员会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是学代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构。学生委员会对学代会负责,届内调整则由基层团组织按分配名额递补推荐、校团委审批产生。各分院学生会主席的更替须报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常委会审核备案。

第十八条:学生会常务委员会(简称常委会)是学生委员会的常设机构,受学生委员会和学代会监督。

第十九条:常委会采用席位制,校学生会设常委席位7-9个。

第二十条:定期召开学生委员会。全体会议由校学生会主席召集并主持。学生委员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召开,学生委员会的决议须由出席会议的代表半数以上通过,方可生效。

第二十一条:学生委员会有下列职权:

(一)推举学生会主席候选人名单,讨论、决定学生会主席、副主席的任免;

(二)听取并审议学生会主席团及各分院学生会的工作报告,收集同学对学生会及分院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答复并向全校同学反馈;

(三)学生委员会代表全院同学对学生会工作进行监督、评议和质询,常委会成员有权列席学生会主席团工作会议;

(四)评议常委和学生会工作人员的工作;

(五)可形成对学生会主席的不信任案决议;

(六)负责筹备学代会的召开,并向学代会汇报工作;

(七)负责聘请学生会秘书长指导、协助学生会开展工作;

(八)解释本章程并监督其实施。

第二十二条:常委有下列职权:

(一)在常委会上有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有对学生会及其工作人员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拥有表决权;

(二)如遇特殊情况,常委可以申请提前召开学生委员会,表决半数以上通过方可提前召开学生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常委有下列义务:

(一)反映同学呼声,维护同学权益;

(二)无正当理由不得缺席常务委员会。

第五章 校学生会机构设置与学生会主席职责

第二十四条: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

第二十五条:主要机构设置有办公室、学习部、素质拓展部、生活部、文娱部、治保部、女生部、心理部、国旗部。

第二十六条:学生会主席由学代会按民主程序产生,对学代会负责,并主持学生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七条:校学生会主席有下列职权:

(一)对外代表英国365平台页面全体学生和学生会,可以签署有关重要协议;

(二)提议任免学生会副主席;

(三)提议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

(四)协调校学生会各部门及各分院之间的工作;

(五)主持召开全体学生会干部例会,布置各项工作。

第二十八条:学生会主席因故不能主持工作,由学生会副主席代理主席主持工作。

第二十九条:学生会职能部门是学生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生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六章 各分院学生会

第三十条:各分院学生会是本会的二级组织,接受分院党总支和校学生会的领导,并接受所在分院分团委的指导。

第三十一条:各分院学生会原则上两年召开一次学生代表大会。

第三十二条:各分院学生会由所在分院的全体同学民主选举产生。

第三十三条:各分院学生会设学生会主席一人,主持本分院学生会日常工作。

第三十四条:各分院学生会根据校学生会机构设置情况设置相关职能部门。

第三十五条:各分院学生会人事变动应及时向校学生会申报备案。

第三十六条:各分院学生会的工作组织程序由各分院参照本章程的原则制定。

第三十七条:校学生会有责任领导、协助各分院学生会开展工作,各分院学生会有义务及时向校学生会汇报情况。

第七章 班委会

第三十八条:班委会是本会的最基层组织,由全班大会选举产生,对全班同学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辅导员和分院学生会的领导。

第三十九条:班委会一般设班长一人,主持班委会日常工作,按照学校学生干部机构名称设置班委干部。

第四十条:班委会实行民主管理、民主决策。

第八章 工作制度

第四十一条:校学生会主席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校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各分院学生会主席与相关部部长全体会议;学校、分院各部部长负责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制定工作计划和总结工作,部员有任何建议,可在会议上提出或写成书面建议上交各部部长。

第四十二条:校学生会各部门、各分院学生会在举行活动时,提前两周将“活动申请表”填写清楚,交团委审批调度,活动结束后一周内上交活动总结。

第四十三条:校学生会主席与各分院学生会主席、校学生会各部部长每半月召开一次例会,校、分院各部门例会每周召开一次;每学期的开学初、期末召开学生会全体会议。参加会议的相关成员,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四十四条:校学生会建立校学生会干部档案。

第四十五条:加强与各分院学生会的沟通与交流,对各分院学生会工作进行规范化管理考核工作。

第九章 学生会工作职能

第四十六条:学生会主席负责学生会的全面工作,主持处理学生日常事务,负责直接向团委汇报工作,指导并监督学生会各部的工作,掌握和了解学生会干部的思想和工作情况,定期总结学生会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各部部长具体负责领导本部的全面工作,完成学生会本部的任务,定期向学生会主席、副主席汇报工作情况。

第四十八条:学生会干事负责各部部长分配的工作,定期向部长汇报工作情况及工作建议。学生会干事应公开招聘,任期一年。学生会干事有权自荐下一任学生会干部,参加下一任学生会干部的竞选。

第四十九条:学生会各部按其职责开展工作。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条:本条例需经学生代表大会到会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后方可生效。

第五十一条:本条例的解释权归英国365平台页面学生会。

第五十二条:本条例的修改权归英国365平台页面学生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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