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同学们:
时间如白驹过隙,美好的大学生活即将画上圆满的句号,你们即将离开校园,奔赴梦想彼岸。曾记否,几年前,你们带着对未来的无限憧憬来到大学。在你为学费、生活费愁眉不展时,是国家助学贷款为你带来希望,助你们圆满完成学业,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
国家助学贷款是党和政府对贫困大学生的关爱与支持,如期履约,按时还贷,是每个接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同学应尽的义务。然而,近期发现有部分已毕业的学生因对助学贷款还款政策不清楚,延误偿还贷款本金或利息,在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中留下不良信誉记录(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终止之日起5年),对个人生活(如贷款买房买车等)造成很大影响。因此,在同学们毕业离校之前,我们再次发出号召,按时还款,恪守诚信!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相关政策及手续说明
1.毕业确认:在毕业离校前,应登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在线服务系统”办理毕业确认后,再办理离校手续。借款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时应更新个人联系信息,以便日后学生接收提醒短信,及时还款。
攻读更高学历的同学也要进行毕业确认。学生应在拿到录取通知书后前往县级资助中心或经办银行办理还款计划变更,以便在读书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政策。
2. 还息还款:借款学生毕业当年自9月1日起的借款利息自行承担。借款学生毕业后3年(农信社)、5年(国开行)宽限期结束后,除应足额自付利息外,还应按约定还款计划按期偿还贷款本金,贷款到期日(含)前应结清全部贷款本息,至此贷款合同终止。
3. 鼓励提前还款:自行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提前还款;如果当月提前还款失败,下月需要再次提出提前还款申请。
4. 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
农信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服务系统http://www.scrcu.com/。
二、重点提示
1.借款人如出现逾期行为,逾期记录将载入中国人民银行个人征信数据库,所有金融机构均可查到逾期信息;在此期间,金融机构将不再为其办理包括信用卡、房贷、车贷等相关的金融信贷业务;
2.未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归还贷款的,银行将根据实际逾期金额和逾期天数另外加收罚息,罚息利率为正常借款利率的130%;
3.未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1年且不主动办理有关手续的,银行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渠道上公布借款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户籍所在地、违约行为等信息;
4.公安部门、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出入境管理部门在录用各种人员、开展金融业务、办理出入境手续时,都会按相关规定查询个人征信记录;
5.因违约致使银行采取诉讼方式实现债权的,借款人应承担诉讼费、律师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
三、咨询电话
1.户籍所在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详见借款合同)
2.国家开发银行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5593
3.四川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信用助学贷款咨询热线:96633
4.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028-82733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