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根据《关于评选2023届优秀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班级评议,各二级学院推荐、审核与公示,学工部对拟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学习成绩、在校表现和主要事迹等情况进行了审核,并组织召开专题评审会,经审议,拟推荐高杰等494名同学为2023届校级优秀毕业生。现将此次评选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请全校师生监督。
对评选结果有异议者,可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或者电话至学生处,由学生处进行调查后审定。学校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保密。
学生处电话:028-82731955 028-82734066
办公室地址:学生事务中心二楼 223室、224室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日—2022年11月7日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2年11月1日